广东省农业厅与市县农业局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实施方案 发布者:乐昌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07-5-21 15:04:59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省农业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制定省农业厅与市、县农业局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实施意见。
一、选择示范村的基本条件和原则
(一)示范村的基本条件 1.具有广泛代表性。能代表本地区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发展水平等不同类型和特点,利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基层政府有积极性,农民有建设热情和承受能力,且已经开展各种形式的新农村建设探索活动。 3.具有一定的资源条件和发展环境。具备主导产业发展的资源优势,周边产业、基础设施条件与示范村相对配套。 4.具有一定经济、文化、社会基础。经济发展水平适中,文化建设和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基础,通过建设能够较快取得成效; 5.具有较好的领导班子。示范村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受到群众拥护,能够确保示范村形成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选择示范村的原则 1.兼顾不同区域和产业类型。区域类型上按照自然条件好坏、经济水平高低,选择代表上、中、下水平的三种类型。产业类型上兼顾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农村第二、三产业,代表农业主导型、城市辐射带动型、城乡一体化型等多种模式,但应以农业主导型为主。 2.与其它农业项目建设相衔接。在示范村的选择上,要与农业部和我省各级各类财政扶持项目结合起来,以利于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扶持示范村早出成效,多出成果,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二、共建示范村的工作步骤 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是把各方面建设内容在示范村上集成和综合,为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新农村建设示范。 (一)起步阶段(2006年)。确定示范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此阶段以农民最关心、当地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选准示范点,制订发展规划,提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措施。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组织本辖区的示范村申报。省农业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确定能代表全省不同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主导产业类型,且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经过试点建设能够取得明显成效的50个村,作为省、市共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负责辖区内的示范村建设的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2008年)。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厅的要求和示范村建设规划,加强对示范村的指导和服务,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示范点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资源基础条件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2010年)。采取切实措施落实规划建设项目,提高示范村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总结,交流推广经验。探索建立农民自觉参加、政府引导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 三、共建示范村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省农业厅负责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总体部署和指导工作,明确各示范村的厅对口指导与服务单位,并尽可能在资金项目上给予支持。市、县农业局负责指导、组织示范村做好建设现代农业、完善基础设施、培养新型农民、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具体实施工作。省、市和有关县农业部门要指定一个责任单位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共建示范村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实行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整合涉农资金、技术等资源,集中力量,尽最大可能扶持示范村建设。各市、县农业部门,要依靠本级政府,增加财政资金,支持示范村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现有涉农资金要加大对示范村建设的扶持力度。 (三)制定实施方案。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发展计划处、科教处、经管处等职能处室要针对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养新型农民、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内容,分别制定扶持示范村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农业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工作制度。省农业厅各责任处室、各市及有关县农业局实行示范村建设年终工作总结报告制度;从2007年开始,实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年度评估和投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制度。年终总结、年度评估和绩效评价报告于当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发展计划处)。 联系电话:020-37288217 传 真:020-37288211 电子邮箱:fzjhc@gd.agri.gov.cn
附件:省、市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名单 |